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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7

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公开上网竞价(不设最高限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编号为W30-19-00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址:http://ggzyjy.zs.gov.cn)。竞买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宗地概况

上网竞价出让土地总面积71387.5平方米(折合107.0812亩),位于中山市板芙镇板芙村,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为50年。

   三、行业要求、竞买人资格要求及用地规划与建设条件

1、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宗地时必须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151142019120003)的要求:2.7≤容积率≤3.5,10%≤绿地率≤15%3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50米。

2、其他规划要求:

(1)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0.1个小汽车车位/100㎡建筑面积,0.1个摩托车车位/100㎡建筑面积,0.05个非机动车车位/100㎡建筑面积,至少配置1个装卸货车泊位。

(2)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行业要求及代码: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3499  [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4、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资质(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2)由市工信局认定的已纳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中山市项目库的项目公司或企业。

3)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中山市税务局推送的惩戒企业中,对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竞买人将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具体竞买所需资料请详见《竞买须知》。

5、若竞得人为非中山市板芙镇注册的企业,则竞得人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天内在中山市板芙镇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再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

6、达产要求:年产值: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25日前达到人民币117700万元人民币。年税收: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25日前达到人民币5885万人民币。

7、本宗用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与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竞得人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接受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的监督。

8、经公开出让并已建成投产的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受让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在土地出让存续期内,出现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满一年的,由土地所在地镇(区)政府责令其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停工、停产等非生产经营情况的认定标准由所在地镇(区)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经责令和处理仍不恢复生产经营的,出让人可根据所在地镇(区)政府申请,与受让人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9、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10、投资强度:≥5,250元/平方米。

11、环境保护要求:根据中府[2008]19号文及经市政府批复的中环请[2009]16号文的有关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原则同意中山市土地招拍挂项目建设,该地块成交后,具体项目必须在一年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在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前,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该项目的环保审批意见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为准。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环保审批,并承担相关责任。

12、绿地率要求: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本宗用地绿地率上限为15 %)。

1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要求: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14、建设期限要求:在2020年11月8日之前开工,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竣工。

15、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四、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

上网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51,398,976元即约480,000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500,000元。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五、竞买保证金及收取账号

   1、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5,600,000元,竞买保证金在上网竞价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可抵作相应出让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开始后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zs.gov.cn)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0年3月2日下午5时前到账(以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缴交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六、上网竞价资料获取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zs.gov.cn)。竞买人可在交易网浏览或下载本次上网竞价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七、本次上网竞价时间安排

1.公告期: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14日。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0年2月15日上午9时至2020年3月3日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价时间:自2020年2月15日上午9时至2020年3月4日下午4时30分。

竞买人办理竞买申请前须到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八、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竞买人必须在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数字证书、交纳保证金并提交竞买申请后方能取得上网竞价资格,竞买人在规定的上网报价时间内自行登录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参与竞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网上报价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网上报价期限届满,在上网报价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竞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程序,以上网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竞价结果确认及《出让合同》的签订

上网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按规定即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版本详见本交易文件)。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人的有效证件、《成交确认书》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

上网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

十一、税费的支付

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缴交出让税费。

关于契税的缴交:根据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公告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十二、土地交付及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0年5月10日之前,由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土地现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竞得人将成交出让价款支付完毕,并确认土地交付后,凭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证明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三、其它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是以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上网竞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上网竞价的相关事项以本交易文件记载为准;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公告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宗地竞买事宜的变更、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zs.gov.cn)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交易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业务办理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

业务咨询电话:0760-89817365(陈小姐)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60-88231966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5913319412(王小姐)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65631、88810231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www.zs.gov.cn/lyj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s.gov.cn

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网址:http://www.zsnews.cn/zt/zsjcy/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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